比利时通过针对长期病假者的制裁方案 比利时

aceditor 2018-5-18 1967

本周五早上,政府新通过了使长期病假者恢复工作的制裁方案, 该方案规定:因病旷工超过6个月的员工将必须返回他们的公司上班,除非有医疗机构出具的无工作能力证明,而公司需要为他们寻找合适的职位,否则将受到处罚。如果员工拒绝,他将会损失5%至10%的津贴。这项新法案是由联邦卫生部长Maggie De Block提出的,由政府内部达成协议,并于周五早上由部长会议通过。


比利时有40万因病长期病假者

政府从大约一年前开始为这些长期病假者制定新的恢复工作制度,由于之前该项目采取“自愿”的形式, 因此并没有对减少病假人数起到实际效果,到目前,比利时有40万人休长期病假。


如何制裁?

从此以后,除了有医疗机构出具的无能力工作证明的人, 所有病假超过6个月的人都将强制性的履行重返工作制度,没有做出足够努力的工人和雇主将承担经济处罚的风险:

对于无正当理由为一名员工提供工作的雇主,处以800欧元的付款。

对于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工作的病假工作者,每月疾病津贴扣除最高达10%的罚款。


什么是“重新融入”计划?

对于政府的重新融入计划包括什么内容, 政府医疗顾问给出的解释是: “首先要使从新恢复工作的人适应工作时间的安排,例如从全职降到半职,作为过渡,其次是从同事那里获得帮助来完成某些任务,但是也可以是对任务的重新定义,比如说:'在一段时间内,你不会去做某些任务'这个想法目的通过暂时或永久减少工作量,使他们可以适应工作。


员工的缺席给公司造成严重困难

比利时企业联合会(La fédération des entreprises de Belgique)对新法案表示支持,并表示“长期因病旷工的人确实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组织和经济上的困难”。


因病旷工者已经遭受了经济损失

工人代表,工会等互助组织对这种强制性制裁制度表示反对。他们认为这是对员工的侮辱,并且是无效的,因为重返工作岗位必须是自愿行为,患病的人已经受到了经济上的损失,因为他们在缺席期间只能领到60%的薪水。最后,Mutualité chrétienne (医保) 支持制裁那些不提供恢复生病雇员的公司的想法,但表示预设的800欧元罚金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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