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IGNORE 2009-9-29 1458

各地学联会及广大自费留学生:

为体现国家对广大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奖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鼓励他们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经教育部批准,现启动2009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的申报工作。

申报者应为在比利时攻读博士学位一年级(不含)以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后出生)的自费在读博士生。奖励金额为5000美元/人。留学基金委对该奖学金获奖者不重复进行奖励。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的申报和评选工作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查,专家评议,网上公示,择优推荐,国内终审”程序进行。

请各学联会协助完成有关宣传和组织工作,在各自网页上粘贴此消息和利用多种渠道向广大自费留学生公布该通知,并根据属地化原则汇总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并请申请者本人(或各学联会)于10月31日前将所有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申请表的电子版:即同时把自己的申请材料拷贝到3.5软盘或光盘上)报送我处。在正式向国家留学基金委上报候选人之前,教育处将会在网站(http://www.chinaedu.be)上公示候选人的名单一周以上。2009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专栏将在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上发布,奖学金有关申请表、申请指南等材料亦可在留学基金委网站查看、下载。


 联系人:于立亭、王鲁新

 电 话:02-7343220、02-7367241

 E-mail: [email=jiaoyuchu.bilishi@skynet.be]jiaoyuchu.bilishi@skynet.be[/email]

Website: http://www.chinaedu.be

    驻比利时使馆教育处

                 2009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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